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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文章正文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信用工作融入文化和旅游工作全链条,深入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做好信用手段与文旅工作的结合文章,让“信用”更实用,助力文化和旅游工作实现“四个提升”。
一是信用助力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提升工作中,丰富性与便捷性两大核心要素,直接影响着市民的服务体验。近年来,滨州市图书馆积极探索运用信用手段便利公众的有效路径,2016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免押金“零门槛”服务,在此基础上,经充分调研,研究制定了《滨州市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新办理借阅证与原有借阅证均可享有初始读者积分200分,逾期归还文献资源、污损文献、无故未参加已报名的活动等行为将予以扣减积分,借阅文献、参加志愿活动、完成活动问卷调查等将为读者增加积分。同时,强化积分运用,积分为零时,冻结读者证文献借阅功能;积分除可兑换积分礼品外,每年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进行奖励,通过落实信用激励与约束措施,强化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运行良好,对规范读者的借阅行为,提高纸质文献资源的利用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是信用助力文旅市场监管提质增效。充分考量疫情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和查控措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出台《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探索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管理,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中,适当提高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今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省级发起检查4次,涉及我市市场主体113家,市本级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2次,抽查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18家次,实现了市场领域和重点市场主体全覆盖。
三是信用助力市场主体培育提标扩面。将诚信经营作为市场主体培育和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实现典型培树与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提升、双促进。严格执行《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将旅行社信用情况作为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标准,将诚信经营纳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服务质量实地测评的重要内容。以等级评定和模范选树工作为抓手,诚实守信在文化和旅游行业蔚然成风,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将诚信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积极参与到模范市场主体培育中来,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信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速进位。制定《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对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活动进行全流程规范。以此为基础,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推进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