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信用动态
  • 信用公示
  • 评级受信
  • 信用知识
  • 政策法规
  • 信用查询
  • 联系我们
滨州市发展改革委被确定为人民信用政务诚信管理系统首批试点单位并          滨州市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助力“富强滨州”建设          滨州市“信用可视化”试点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滨州盈立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疫情期间调整线下业务办理模式的公          绿盾征信参加滨州市首期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         
搜索:
    • 信用动态
    • 网站公告
    • 国内信用动态
    • 信用资讯
    • 国际信用动态

滨州信用网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63号
电 话:0543-3611315
网 址:www.bzxyw.net

文章正文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华商记者3月25日从省发改委获悉,6月1日起,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全面推进企业信用记录、综合信用等级、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

 

    省发改委日前制定《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政府投融资管理,工程咨询机构、价格评估机构等有关资格认定等工作中,应通过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核查相关企业的信用记录,发现企业有重点失信行为的,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具体惩戒措施为:对有不依法纳税、侵害劳动者权益、不执行法院裁判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等相关服务。对发生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自该企业完成整改(需提交有效证明)之日起一年内,依法依规限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等相关服务,限制或取消政府优惠扶持政策。对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弄虚作假、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自该企业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需提交有效证明)之日起二年内,依法依规限制提供项目审核、资格认定、资金支持等相关服务,限制或取消政府优惠扶持政策。

 

    在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的企业,依法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重点支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激励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信用等级高的企业。

 

    华商记者 孙洪伟

版权所有: 滨州信用网 技术支持:远洋科技

[鲁ICP备1401937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滨州网警报警邮箱]